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其监测系列材料不仅是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必要材料和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的依据,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支持性文件。
水土保持“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核查的重要依据,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的生产建设项目一定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核查的项目。因此,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十分重要。
监测单位一般应在设计水平年年底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时下依然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生产建设项目,因此存在补充水土保持监测材料的情况。补充的水土保持监测材料,应通过遥感资料采集施工建设期间的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通过施工和工程监理建档材料分析,并结合现场调查以及必要的定位监测,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测算和评价,以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报告编制需求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