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结合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10周年宣传,修订印发了《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告知书》。据悉,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加强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特印发《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告知书》,从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水土保持施工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制备等8个方面,明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开展的各项水土保持工作要求,督促建设单位切实依法履行好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据介绍,2016年,长江委以正式文件向流域内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印发了《水土保持工作告知书》。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和深化,水利部就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结合相关要求对《水土保持工作告知书》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