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保护水土资源并负责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
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凡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
水土保持是生态保护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法规、要求,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做好该项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动态监控,接受水土保持监理的监督和管理。
要避免对植被的破坏。施工范围内要做好集水、排水工作,避免积水或冲蚀,防止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工程交验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拆除,并尽可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需要爆破作业的,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避免飞石对附件林木、植被物造成损害。施工场地内废渣的堆积和废弃不影响排水系统设施。
雨季场平填筑区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原状,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临时道路的管理。
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剥离的表土、废渣等必须堆放在规定的专门存放地,严禁漫坡乱弃。弃方尽量综合利用,减少排放总量,其余无法利用的全部运到设计好的弃渣场。选定的弃渣场必须先做好排水、支挡等防护工程方可弃渣。工程施工完成后,占用场地按原样恢复或种草,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砂石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通过水土保持工程措施,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灾害,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2)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
3)坚持“三同时”原则,即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在建设过程中主动接收当地水上保持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避免“边施工边破坏”现象的发生。
4)坚持以“预防为主,全面规划,防治结合,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5)与主体工程相衔接的原则。
6)突出重点原则。通过水土流失预测,划分重点防治区,加强重点区域的预防和智力措施。
7)生态环境优先原则。将生态环境的治理与恢复作为水土保持的一项治本措施,控制水土流失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保护和恢复土地生产力有机地结合起来。
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为副组长,项目经理部成立水保小组,项目经理部部门负责人与各班组负责人为组员,各班组设立水保专职人员,对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形成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水土保持组织机构框图见图所示。
图4.10-1水土保持组织机构框图
5.1 综合措施
1)严格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做好施工活动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依照国家、地方和业主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管理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施工期的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各生产部门在布置生产的同时,按“三同时”的要求,同时布置水土保持工作。
3)自觉接受业主、监理和当地环保部门对水土保持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积极改进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水土保持水平。
5.2专项措施
本标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两部分,即工程治理措施和植物治理措施。工程治理措施主要针对存弃渣场、土石料场,采取拦渣、护坡和排水工程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采取清理、支护和排水工程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植物治理措施主要针对存弃渣场、沟槽坡防护等。保持渠坡、渣场的边坡稳定,防止土地的风、雨侵蚀,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的治理一定要结合主体工程的方案统一治理,本工程水土流失治理主要有以下方法:
1)防治措施
⑴ 工程措施:
施工前对施工场地进行土地平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开挖排水沟及设置沉沙池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等措施。
⑵ 植物措施:
施工期间对裸露空地撒播草籽进行绿化防护,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固土防沙、涵养水源、减少扬尘,本措施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效果。
⑶ 临时防治措施
已建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采取了: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临时覆盖等措施。这些措施主要用于临时排水、弃土土场等。
① 临时拦挡措施
临时拦挡型常用的有装土编织袋临时拦挡,装土编织袋拦挡坎拦挡型式比较普遍,主要用于临时弃土区周围。
② 临时排水措施
临时排水措施包括排水沟和沉沙池。
临时排水沟主要用于场内临时排水和临时堆土区周围的排水,设有临时沉沙池,防止水土流失。
③ 临时覆盖措施
临时覆盖措施主要用于临时堆土区,防止强降雨的冲刷。
2)弃土场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
因为工程建设产生的废土弃渣,在自然堆放的情况下,结构松散,凝聚力较差,表面裸露,且堆放往往呈不规则状态,在雨水的浸泡和地表径流的冲刷下,极易形成冲沟、泥石流和滑坡体,因此施工弃渣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对象,按设计要求采取拦渣、护坡、排水和绿化措施进行治理。
弃渣场运行时间长,区域面积不大,初步考虑在运行过程中进行封育保护,尽可能利用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改善生态,同时,自然生长的植被也更加丰富些。
(1)治理方法
在弃渣场周围按设计要求设置排水系统及挡护结构、植草等形式。渣场施工及时进行,防护工程施工前可先行进行植草施工以利边坡稳定和水土保持。
(2)水土保持施工顺序
测量放线→弃渣(弃土)→削坡整平→挡水土埂施工→植被栽植(顶面复耕)
3)开挖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
(1)开挖边坡要按设计图纸要求,做好边界的测定和控制,严禁超边界开挖。开挖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开挖后边坡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支护,并做好周围排水设施,以利边坡稳定和水土保持。
(2)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区及附近采伐树木、开荒种地、取土、违章用火。尽可能原状维持施工区内的生态环境,加强保护施工区外的生态环境。
(3)工程完工后按合同要求,进行恢复原貌和复耕的整平清理工作,恢复植被以防止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恶化。
(4)护坡采用混凝土格构梁、植草措施。并采取平台截水沟防止雨水对坡面的冲刷。
(5)在边坡开挖顶部设置截洪沟的施工与厂区平整土石方工程同步进行,但必须在厂区平整土石方工程完成前完成,形成防洪保护。
(6)边坡防护,在厂区、施工准备区和道路边坡完成后,需播撒草籽进行绿化。
4)雨季水土流失防治
(1)施工临建的露天场地及周围做好防洪、排水等保护措施,并加强养护,以防止冲刷和水土流失。
(2)施工区、堆料场、弃渣场等裸露边坡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在风化、浸泡和冲刷下发生水土流失。
(3)施工现场按照各施工阶段完善排水系统,做好清淤、疏通和修复工作。
(4)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截水、排水沟,同时,注意避免排水设施积水,生产、生活用水和暴雨洪水的排水系统应统一考虑,合理布置排放,防止水土流失。
(5)雨季填筑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依次进行,每层表面筑成适当的横坡,使之不积水。
5)土地风化水土流失防治
(1)对路边、边坡等可以绿化的部位,要在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尽可能地多种草,以美化施工环境和防止水土流失。
(2)因地制宜地合理布设水土保持设施。在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的前提下,着重突出绿化和美化效果,以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6)临时工程水土流失防治
(1)在施工期间,临建场地(如油库、钢筋厂等)设置临时排水沟,场地平整期间,将改变场地原有排水沟道,为了减少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方便施工,必须设置一套临时排水沟,使场地有组织排水,尽量减少水土流失。
(2)保护临时设施周围开挖后的水沟和边坡,避免雨水造成水土流失。
(3)临时施工道路在运用期间,加强养护。工程竣工后,如仍需继续使用的,按要求完善排水系统;如需废弃的,进行植树绿化,并完善排水设施,其它临时工程,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修建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保证不引起淤积和冲刷。
(5)在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
(6)施工场所占用的土地或临时使用的土地设置排水沟防止受到冲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