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7 阅读次数:8768
【报告名称】 《中国“彩灯之乡”文化创意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
【使用范围】 发改委项目立项、项目核准备案、银行融资贷款、申请政府专项资金
【项目周期】 7-15工作日(根据客户提供资料而定)
【交付形式】 PDF版、WORD版、PPT版本、装订版(普装版、精装版)
【郑重申明】 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保障客户权益,该页面内容只作案例展示,不出售客户具体报告。
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中国“彩灯之乡”文化创意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性质
新建
(三)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自贡市沿滩区刘山乡,包括云丰村、回龙村、利民村、红光村以及黄市镇红旗村
(四)业主单位
自贡彩灯之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结论与建议
项目拟建中国彩灯之乡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建成后将与沿滩区花卉果木、特色水产、水稻制种基地等形成一线经济带,成为该市的彩灯产业生产、出口与展示基地。
项目建成后将打造成将园区打造成集彩灯研发生产、文化教育和休闲观光于一体的特色文化旅游地和国家级5A旅游景区。力争到2020年,吸引彩灯企业、彩灯文化研究机构等400户入驻园区,实现年产值50亿元。
项目秉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利益与环保并重,走绿色、生态、环保、节能、无污染之路。按“适度规模、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力图既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又能极大的促进当地地方农业经济发展,带动自贡人民共同致富。
顺利通过审批,取得项目可研批复,成功备案。
本项目由建筑主体工程、地下室工程、道路硬化工程及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构成。
项目净用地面积42273.27m2,原始用地类型主要为其他土地。规划总建筑面积176623.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193.72m2,地下建筑面积49472.85m2,总容积率2.9,建筑占地面积9300.12m2,建筑密度22%,绿地面积12681.98m2,绿地率30%。场地相对标高±0.00对应的绝对标高510.45m。项目南、东面为已建成道路,市政设施完善
本项目由建筑主体工程、地下室工程、道路及广场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构成。
项目净用地面积2357.94m2,规划总建筑面积18718.4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123.52m2,地下建筑面积5594.92m2,总容积率5.56,总基底面积1057.75m2,总建筑密度44.86%,本项目无绿化。
项目占地面积25730.58m2,规划总建筑面积351222.9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3482.586m2,地下建筑面积22606.00m2,总容积率9.546,建筑占地面积16735.23m2,建筑密度65.04%,本项目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根据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可知,对绿化率无指标要求,因此该地块不涉及绿化。
本项目由建筑主体工程、地下室工程、道路及广场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构成。